学术年报

湖北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者:学术委员会发布时间:2020-12-30浏览次数:12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和《湖北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的规定要求,校学术委员会坚持依章办事,在学术评价及发展、学科建设、人才培养质量、师德师风建设等事务中切实发挥了重要作用,各专门委员会与行政部门职责明确,统筹协调,合作无间。运行机制逐步成熟,处理学术事务能力显著增强。委员们以高度的责任心和神圣的使命感,依法履行职责,依章开展工作。

一、举行换届工作,增强机构内部活力

2020年是第九届校学术委员会履职的最后一年,按照章程相关规定,我校10月19日启动了学术委员会及学院分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为更好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学术委员会在深入调查和摸底的情况下,拟定了《关于做好校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的通知》,制定了《湖北师范大学第十届学术委员会委员投票选举办法》等文件,并按下发到校直各单位,开展了相关工作。11月12日完成了学院分委会的换届工作,及校学术委员会候选人的推荐、审核工作。11月19日召开第十届学术委员会换届会议。会上, 35名委员通过线下审核、评定、商议,网络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41名第十届学术委员会委员。校学术委员会依章程分设了学科建设委员会、师资队伍建设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科学研究与学术道德委员会/学术伦理审查委员会等4个专门委员会,具体承担相关职责和负责有关专门学术事务。目前,新一届校学术委员会和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已开始履职。

二、运用学术权力,依法履行职责

2020年校学术委员会共召开3次全体委员会议,9次专门委员会会议,通过会议评审和网络评议的方式审议、评定二十余份议题,发挥了学术委员会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等事项上的重要作用。

1.强化各类人才(项目)考核评价机制,量化人才评审和项目考核

7月17日,学术委员会全体成员在科技大楼505会议室召开全体委会会议,审议修订了《职称评审条件及量化评分管理办法》。会上,人事处相关人员介绍了该管理办法的修订背景、依据和思路,对拟修订的相关条款进行了详细解读和说明。与会委员结合各自参评的经历,以不同的角度提出了修订的意见和建议。最后,与会人员举手表决全票通过了该管理制度;

10月7日,学术委员会在科技大楼505会议室召开全体委会会议,审议修订了《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级别认定办法》。会上,学术委员会成员对科研处拟定的《湖北师范大学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级别认定办法(试行)》文件内容提出修改意见及建议。最后,科研处根据学术委员会成员意见对文件进行修改后发布正式通知。

2.发挥学术评价作用,认真评定推荐各类高层次人才

4月30日,科学研究与学术道德委员会在科技大楼506会议室召开黄石市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专家评审会议。会上,根据《市委人才办、团市委、市科协关于开展黄石市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专家组对经个人申报的7位候选人进行评审。专家组评审确定,推荐殷国栋等3位教师为“黄石市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候选人。

3.严守学术标准,认真推荐评审各类科研项目

7月8日下午,湖北师范大学党委统战部在科技大楼506会议室召开2020年统一战线理论政策研究课题评审会,科学研究与学术道德委员会委员作为评委参加课题评审。经过民主投票,评委一致同意,最终确定学校2020年统一战线理论政策研究课题项目共16项,其中徐光木《中华文化中的统一战线思想研究》等重点项目3项,王小丹《高校少数民族学生学业帮扶模式研究》等一般项目5项,芮鹏《两岸融合发展中的地方政府角色研究——以湖北省黄石市为例》等指导项目8项。

7月22日,科学研究与学术道德委员会在科技大楼506会议室召开湖北省教育厅项目和创新团队专家评审会议。会上,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和高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的通知》要求,专家组对经个人申报的48个项目进行评审。专家组评审确定,推荐刘继兵教授团队为省级创新团队,并评选出19个科研计划项目,其中3个为重点项目,6个为青年人才项目,10个为指导性项目。

8月9日,科学研究与学术道德委员会在科技大楼506会议室召开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评审会议。会上,根据《关于组织开展“十四五”时期教育科学发展规划调研工作的通知》要求,专家组对经个人申报的36个项目进行评审,经专家组评审确定6项立项。

8月19日,科学研究与学术道德委员会在科技大楼506会议室召开青年教师科研资助评审会议。会上,根据《湖北师范大学青年教师科研资助项目申报通知》要求,专家组对经个人申报的58个项目进行评审,经专家组评审确定40项立项。

11月5日,科学研究与学术道德委员会在科技大楼505会议室召开2020年校内学术专著资助评审会议。会上,根据《湖北师范大学学术专著出版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专家组对经个人申报的8项学术专著进行评审。最后评审结果:4项专著予以重点资助,4项专著予以一般资助。

11月27日,科学研究与学术道德委员会在科技大楼505会议室召开2020年校级科研创新团队年度考核会议。会上,根据《湖北师范大学创新团队建设实施办法(试行)》(湖师发〔2019〕45号)、《关于公布2019年湖北师范大学科研创新团队计划项目的通知》(湖师教〔2019〕9号)文件精神,专家组根据22个创新团队带头人年度总结PPT汇报情况及提交的年度总结报告进行评审打分。最后评审结果:7个团队年度考核为优秀,15个团队年度考核合格。

4.关注教育教学,积极参与我校师资队伍建设工作

7月1日,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委员在工作群里,根据《湖北师范大学关于2019年度教师教学评优工作的的通知》要求,对湖北师范大学2019年度教学优秀奖初评结果进行审议经过审议,评委一致表示,对2019年教学优秀奖初评结果均无异议。

10月26日,师资队伍建设委员会召开我校教师资格认定专家评审会。2020年度我校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证的专任教师(包括辅导员)共计31人。其中博士、副教授20人,硕士9人,学士2人。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条例》以及省《教师资格认定条例》实施细则中的相关规定,拥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以上职称的申请人可免试教育教学素质与能力测试,同时对普通话水平不做要求。故本年度参加教育教学水平能力测试的人员共计11人,具体由各学院组织实施,其中辅导员委托学工处组织实施师资队伍建设委员会委员审查,结果产生后,我处将根据省认定中心的要求,在全校范围内对审查通过的拟申请认定人员进行公示,并于10月29日向省中心提供公示结果及申请人个人相关材料。

5.加强学术道德规范建设,严惩学术不端

学术不端处理是学术委员会日常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校学术委员会始终以学术风气和学术道德建设为根本,将学风、教风、校风建设落到实处。坚持学术不端行为“零容忍”,加大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查处力度,本着实事求是原则,严惩学术不端行为。同时,我校高度重视学术道德规范建设,积极组织开展“学术道德及科研规范” 宣讲教育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2020年学术委员会未接到有关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尊重学术自由,发扬学术民主,弘扬学术道德,维护学术尊严,优化学风建设,积极发挥学术委员会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和学风建设等事项上的重要作用。充分运用学术权力,依法履行职责,以更加昂扬的姿态,以更加睿智的作为,投入到教育教学工作中,推动各项事业的发展,提升学校学术水平。